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下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支持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自贡市贡井区人大常委会于7月2日,组织执法检查组对我区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区政府分管领导、区级相关部门及龙潭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参加了执法检查和座谈会。
座谈会前,检查组人员实地察看了万鑫奶牛专合社、旭水河玉米专合社、龙潭蔬菜专合社等专合社的生产建设情况,查阅了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等档案资料情况,听取了各专合社负责人的情况汇报。
座谈会上,陈伯於副区长代表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汇报了我区宣传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基本情况、带动农民增收情况、支持政策落实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及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区供销社、区农工办等相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就《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贯彻实施情况作了补充汇报。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建议。
在听取了情况汇报和意见建议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林勇指出,我区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总体情况良好,主要表现为一些专合社在产销对接体系建设上建立了多个直销网点,创新销售形式提升了比较效益;一些专合社在生产经营中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极大地提高了生产经营收入;一些专合社加强档案管理,资料归档日趋完整规范。围绕加快我区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对下一步贯彻实施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林勇主任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认真学习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让更多老百姓知晓。二是加大对专合社的指导、管理和服务,特别是在服务工作上要做到位,要提供市场、信息等多种服务,促进专合社发展。三是各类专合社要有谋长远、树发展的意识,摒弃私心杂念,依法依规发展专合社,充分发挥专合社的带动辐射作用。